中广网珠海4月1日消息(记者温广为)记者昨日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从5月1日起,珠海市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, 其中,最低工资标准由770元/调整至960元/月,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至5.52元/小时,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9.2元/小时。此次最低 工资调整涨幅约为24.7%。 据了解,按照《最低工资标准》的要求,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。珠海市上次调整时间为2008年4月,执行标准为770元/月。据珠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即养老、失业、医疗等,不包括加班加点费,以及中班、夜班、高 温、低温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,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。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:(责任编辑:admin) |
